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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数学与统计学院   发表日期:2023年03月31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3号)》《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本学科方向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学科教学·数学”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专家、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监督和纪律检查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学科教学·数学”方向复试专家小组

长:学院院长。

员: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成员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书:周立君、贺妮。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保密协议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位点招生工作小组与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二、复试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凡参加学校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二)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本学科招生规模1:1.2,本校不接收破格录取申请。

(三)复试资格请考生具体见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三、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8 8:30-12:00  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

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1号楼三楼306室。

四、复试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请加入2023学科教学(数学)考生通知群,群号:538423358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考生个人简介、复试缴费单等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详细携带资料如下:

(一)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二)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7、对于在2023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三)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 考生个人简介(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五)本科成绩单及其绩点或综合测评结果。

(六) 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191/1946.htm

(七)心理测试。考生复试前(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群通知要求为准)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具体测试操作流程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八) 温馨提示:

1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缴纳复试费120元,在我校财务处网络缴费(见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费网缴操作流程),并打印电子凭证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一)专业笔试

《学校教育理论与实践》(闭卷90分钟,满分100 )(复试成绩占比30%)。

考试时间:48 14:00-15:30(面试前一天,报到日下午);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二)综合面试:

1 面试含英语口语、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满分70分。时间20分钟。

①英语(20分):用英语自我介绍等;

②综合素质测试(50分):由面试专家提问,考生作答。

2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的考核,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3 复试成绩总分共100分(占录取总成绩的40%),由笔试(3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综合素质测试(50分)三部分构成,其中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评分方式:由复试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现场评分签字,然后由复试小组秘书合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的均分作为该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49 8:30-12:00 13:00-17:00

面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11教室;

候考地点:理科楼1号楼306教室。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共100分(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70分),专业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科目

①数学分析(1),②高等代数;

考试时间:48 19:00-22:00(面试前一天,报到日晚上);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五)跨专业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跨专业考试。加试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一门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上);

考试时间:48 16:00-17:30(面试前一天,报到日下午);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笔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 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8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9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10 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份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

七、调剂

调剂方案具体见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告。

八、其他事项

(一)其他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二)监督信息:

纪委监察处:0734-84866110734-8484907

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328


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方向复试安排时间表

48

49

8:30-12:00

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理科1号楼306

8:00

面试集合

集合地点:理科楼1号楼 306教室

14:00-15:30

专业笔试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 301教室

8:30-12:00

面试

面试地点:

理科楼1号楼311教室

候考地点:

理科楼1号楼306教室


16:00-17:30

跨专业加试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13:00-17:00

19:00-22:00

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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