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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属各部门、系(院):    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大医保信息系统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为了配合衡阳市拟于2012年下半年的将职工医保IC卡转换为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医保利益,现要求我院各部门、系(院)做好教职工的医保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采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保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的基础。为此,请各部门、系(院)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二、保证填报质量 请各部门、系(院)本着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填报好各部门教职工(含停薪留职、内退人员)的个人信息。具体填报格式参见《衡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一)。 三、报送形式和时间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4月19日止。 报送形式:填报好的《衡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641395450@qq.com。纸质稿西校区交至千禧楼403办公室。东校区交至学术交流中心313办公室。 联系人:曾宇 联系电话:8486603、13575252302(V网:62302)                                        规划建设处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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