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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人通[2011]14号   院属各部门: 为热烈庆祝第27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决定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系部报送参评人员不得多于1人(行政兼课人员由相关系部推荐),如没有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不报。学院将从中推荐1人到省教育厅参加评审(全省共推荐2位候选人报送到教育部参加评审,教育部最终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工作要求: 1、候选人材料统一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格式和教育部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规定填报。 2、请于5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职称科520室。 附: 1、《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193号) 2、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   人事处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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