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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人通[2009]19号 院属各教学系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方案》(院人字〔200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9月中下旬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一起组织院内专家对我院第一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人员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接受青年教师导师制中期检查的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08年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及培养对象名单〉》(院人字〔2008〕5号)。 二、中期检查的方法及内容: 1、听取系部对本系青年教师导师实施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和汇报; 2、审阅相关的材料: ①审查培养对象导师制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②查阅培养对象一年来的教案和听课笔记; ③查阅导师指导培养对象的有关资料; ④检查一年来培养对象的科研、教研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专家审阅培养对象的相关材料后,将给出中期检查的考核结论。 三、经过本次中期检查后,人事处将对需要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90位2008年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向全院予以通报。中期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培养期满验收检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教学系部是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全面履行规定的职责,督促导师与青年教师认真执行培养计划,切实加强培养与管理,对照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及培养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采取措施,认真改进,实现既定培养目标。                                          人事处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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