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师南岳教通[2018] 8号
关于2018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
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的引领和先导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办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同时组织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紧密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选题,也可参照《2018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附件1)确定研究内容。所申报项目必须由系部统一部署,整合研究团队,集中力量开展研究。
2.各系(部)要立足打造教学成果奖的需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按照所规定的要求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1份,系(部)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3.申报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最近三年过从事南岳学院课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4.同一人本次主持和参与的院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有院级教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院级教改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需要的项目研究年限最多不超过3年,不能按时接受中期检查或结项又不提交情况说明或延期申请报告者,取消立项并终止研究经费。
三、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
1.2017年立项的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须接受结项验收。已经完成研究目标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的2017年立项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
2. 申请结项者必须提交《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8)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8年院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成果汇总表》(附件9)。申请提前结项者需另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经系(部)签字盖章。
3.主持人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至少公开发表研究论文1篇,否则不予结题;提交的论文研究内容须为独立学院相关教学或管理问题;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且标注课题号;论文内容与课题研究内容须有紧密关联性。
四、其它相关事项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并统一填写《2018年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项目申请表与汇总表、授课情况一览表、结项申请书与研究报告、结项验收成果汇总表、中期检查表、延期申请表(均含电子稿)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以系(部)为单位于4月10日之前统一将纸质稿送交教学办305室;电子稿以系(部)命名后统一发至邮箱113495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