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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加强专利的保护与应用,根据《衡阳市专利申请转化资助办法》(试行)(衡知发﹝2010﹞20号)的规定,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现将我市2014年度专利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1.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内专利申请及有效发明专利,且有关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交纳了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交纳了申请费与申请审查费、有效发明专利缴纳了年费)。手续不全的,请在2015年6月20日前办理完毕。 2.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及资金额度,发明专利申请优先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按比例资助;发明专利年费,每件按500元(1-6年,不含授权当年) 、1000元(13-20年)和2000元(7-12年)不等标准资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PCT申请、国外专利申请以及近两年出现非正常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不资助。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人在“衡阳市专利资助系统”网上平台上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hnipo.net:8089/hy/main/declare /loadIndex.action),不受理纸件申报。凡是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资助对象均可申报,申报人必须按照网上平台的要求详细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三.审批及资金拨付 市知识产权局对在“衡阳市专利资助系统”上申报的专利资助项目,进行网上初审,然后与财政会审,资助资金实行直接支付。 联系电话:0734-8386083 8385913
衡阳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5月27日
http://www.hyinfo.gov.cn/Article/ShowInfo.asp?ID=7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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