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14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计划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3个计划类别。
1、科技重大项目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发展专项、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2、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科研条件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
3、创新人才团队推进计划:博士后科研资助。
二、申报程序
1、2013年10月25日前,申报人下载填写《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2013年10月版),并由系部统一汇总提交至科技处计划科。系部同时提供“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1份,所有材料均含电子稿。
2、2013年10月28日—30日,科技处组织初审后,确定上报项目并将用户名和密码通知项目申请人(已申报过的申请人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再另行通知)。
3、2013年10月31日—11月3日,项目申请人登陆湖南科技网(网址为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推荐单位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
4、2013年11月4日,各系部统一报送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至科技处计划科。
三、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从湖南省科技厅网站上“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受理。
(二)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为《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包括基本信息表、申请书具体内容、附件三个部分。提交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 A4纸,简装成册。
(三)严把推荐关。申请系部要认真组织申报,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书的真实性、可靠性等进行认真审查,进行初审论证,严格把好推荐关。并执行以下具体要求:
1、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已入库的项目不再申报;对2013年已申报、但未入库的项目,没有新的研发内容的,不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3、重大项目计划、支撑计划的项目,必须以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4、鼓励和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各类计划项目,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
5、涉及动物实验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6、涉密科技项目按有关规定另行申报。
(四)网上申报日期为2013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四、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科技处计划科,电话:0734-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3年10月8日
附件:1. 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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