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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总结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成效,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省基金办拟对2010年及以前年度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06年至2010年未结题的一般、青年、院校联合、省市联合一般项目、青年人才培养一般项目等,没到结题时间的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提前结题。
二、结题项目请于2013年6月7日前交科技处计划科。
三、材料准备:
(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http://www.hnst.gov.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
(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
(4)结题报告与合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请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hykjc@126.com)
附件:成果统计表.xls
科技处
20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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