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三、关于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的重大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2013年度申请不执行此项规定。
4.为严格把握,以免形式审查不合格,请教师注意,负责、参加、在研的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0月/年,此项由老师自行把握。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采用在线填写的申请人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开通申请人资格,领取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书正文部分严格参照所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撰写提纲》会自动生成,所生成文字不要修改或删除。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书最后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请提前盖章。
3.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2013年项目指南》“限项规定“,严格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等信息。
4.申请书份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复(打)印、包贴装订,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一式3份,其它各类项目申请书均为一式2份。
5. 请各系于2013年3月1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包含附件材料)、汇总表(以上均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须审核后签字盖章)统一交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逾期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等工作,依据本学科方向的特点,对系部申报人员开展申报论证会,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 2.各系部要组织校内外本学科领域专家,对本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预评审和申请书撰写指导,对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及创新点、前期研究基础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按学校进度安排组织集中审阅,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和资助率。 3.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按要求撰写申请书。申报选题应依据《2013年度项目指南》选定。填写申请书时,应当对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形式要件进行自查。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13年“限项规定”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信息(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
5. 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由合作单位在相应栏目加盖一级法人公章;项目所有成员均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签字后交所在系(部)审核。
6.我院单位注册代码为42100808A0444。
五、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附件:
1.201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受理专栏(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3sqsl/index.html)
2.201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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