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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 湘教发[2010]6号)的规定,教育厅在每年的6月对研究期过半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我院所有在研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期过半时需进行中期检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布之时,一般为当年9月。
2.在2012年6月申请结题的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的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置于中期检查报告后一起装订。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请各系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2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及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于6月13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联系电话:0734-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2年5月9日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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