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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04月05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院人通[2012]04

院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及《湘教通[2012]24号》文件精神,现就今年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对象及条件:

  1、对象:我院2011年新进教师和已聘任教人员。

  2、条件:申请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体检及普通话测试且成绩均已合格(普通话成绩要求在二乙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打印后最后一面“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由系主任填写:面试、试讲合格,并在组长处签名。)申请人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交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2011年入校已体检不需提供体检证明)

4、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2011年岗前培训并成绩合格人员不需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交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交的相片和申请表上贴的相片,上传的相片一样)。

  三、报名申请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410—418

提交材料时间:412—420

提交材料地点:人事处师资职称科(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4-8486660

请院属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办理有关手续,以确保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附: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人事处

                     201245

附件: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

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今年各类教师资格申请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1)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2姓名:要求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申请任教学科:从类别二中选择与现从事专业最接近或相同的专业;学生辅导员可以选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统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户籍所在地:如户籍已迁入我校,可填湖南省衡阳市黄白路165专业技术职务:如有职称,就从中选择填入。现从事职业:教师。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个人简历:至少填写两条,从中学开始填起。

  (3)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所有申报表格需贴好照片,另单独交11寸照片( 用于办证)

  (4)思想品德这栏:鉴定单位全称:衡阳师范学院。鉴定单位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黄白路165号。电话:0734-8486660邮编:421008

  网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填完整,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张双面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图示进行页面设置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即可完成打印工作。(A4纸张双面打印,打印后,最后一面: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面试、试讲填写合格,并找系主任在组长处签名。)

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三、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有上传《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指南》。


联系地址: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话:0734-8484934 EMAIL: maths@h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