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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04月05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院人通[2012]03

各教学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2120)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为我院在职在岗教师,优先推荐院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

  2.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或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选拔程序

准备申报国内访问学者的人员先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向教学部门提出申请,各教学部门根据选拔推荐条件,向学院推荐,学院对各教学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三、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今年省内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1人。各教学部门可分别向学院推荐1(如无人申请,可以不报)

四、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Excel电子文档)

3. 申报人选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

以上表格、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武汉中心网页查询和下载:http://www.train.whu.edu.cn/index.jsp

五、时间安排

各教学部门请于46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职称科,学院研究确定人选后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湘教通〔2012120

联 系 人:胡靓靓 联系电话:8486660

人事处

2012年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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