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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2012年湖南省将继续与留学基金委合作共选派4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开展地方合作项目,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条件
相关申报条件请申请人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注: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只能选择其一,2012年3月份申请过面上项目的申请者,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的地方合作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地方合作项目申请者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10日自行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于2012年4月10日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要求空白且条码与申请材料一致,同时,需另外提供由所在系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以WORD附件的方式发weifeifei411@hotmail.com。
3、特别提醒:提交我处的纸质件上的编码要求与网上提交时的编码一致,即提交纸质件到我处后,不能再去网上更改内容。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根据自身学科建设需要,在提高选派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增加申报人数。
衡阳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魏菲菲
地 址:老校区千禧楼国际交流处402室
电 话:8484188、13974790268
Website: http://gjjl.hy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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