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湘教通[ 2011 ] 289号)的有关精神,现组织我院推荐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8、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分类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方式
1、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规定,我院推荐申报限额为1名。
2、各系推荐申报限额为1名,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简表》;
2、所在系进行审核、推荐;
3、学院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4、学院组织专家推评。
五、材料要求与报送
1、请各系于2011年6月22日前将申报人简表(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报送科技处(学术交流中心603室,联系人:焦铬,联系电话:8484913),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专家推评,确定推荐申报人。被推荐的申报人于2011年7月7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学术交流中心603室):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纸质稿2份和相应电子稿(EXCEL格式);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纸质稿一式9份和相应电子稿。申报材料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含附件不超过40个页码。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确保报送有竞争实力的人选。
2、资助人选确定后,教育部将择优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http://www.dost.moe.edu.cn)或者学院科技处网页(http://kyc.hynu.cn)下载。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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