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科学研究积极对接产业,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建设,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四化两型”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1.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
2.与我省“四化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3.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4.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别
2011年度的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四、申报名额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院项目申报限额数为:重点项目6项(含奖励1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34项。我院各系均限额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
本人申请、所在系评审推荐、科技处资格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评、报送湖南省教育厅评审。
六、申报要求
1.填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2次修订)(湘教发〔2010〕6号),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2.申报人请按照所申报项目类别,在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对应栏目处画“√”。学科名称按照《学科名称》的规定填报。
3.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12年1月。
4.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2011年1月1日前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5.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及承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含教育厅在研项目)。省教育厅查重若超过2项,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应合理。项目组成人员少于3人的为形式不合格。
7.受过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2次以上(含2次)资助的,原则上不受理一般项目的申报。
七、材料报送
1.各系统一于2011年4月11日将申请书1份、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各系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的,还需提交查新原始报告1份(查新报告必须是法定查新部门或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图书馆出具的)。逾期视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所有项目均须填写2006年版的《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表》。
3.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评确定的项目(另行通知),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须提交申请书一式4份,相关附件材料1式1份;一般项目的须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均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
4.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可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系部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命名,申报书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申报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序号与申请情况汇总表一致。
八、其他事项
1.请各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进行开题评审,杜绝形式上的不合格,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对各系报送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受理。
2.各系必须按指标申报重点、青年项目,未按指标申报重点、青年项目的系,不受理该系一般项目的申报。
3.教授、博士只能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
4.教授、博士申报的重点、青年项目未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不得转评一般项目;允许在读博士转评一般项目。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科名称》以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均可以从科技处网页(http://kyc.hynu.cn)或“湖南高校科技网站”( http://218.75.242.251:8188/keji/)下载。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1年3月21日
附件:各系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限额表
系部名称 |
申报总限额 |
重点项目申报限额 |
青年项目申报限额 |
一般项目申报限额 |
人文社会科学系 |
3 |
1 |
1 |
1 |
经济与法律系 |
5 |
1 |
1 |
3 |
中文系 |
5 |
1 |
1 |
3 |
新闻与传播系 |
4 |
1 |
1 |
2 |
外语系 |
6 |
1 |
1 |
4 |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
4 |
1 |
1 |
2 |
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 |
7 |
1 |
1 |
5 |
化学与材料科学系 |
3 |
1 |
1 |
1 |
资源环境与游旅管理系 |
3 |
1 |
1 |
1 |
音乐系 |
4 |
1 |
1 |
2 |
美术系 |
4 |
1 |
1 |
2 |
计算机科学系 |
5 |
1 |
1 |
3 |
体育系 |
4 |
1 |
1 |
2 |
教育科学系 |
3 |
1 |
1 |
1 |
生命科学系 |
3 |
1 |
1 |
1 |
其他(含两课兼职老师) |
4 |
0 |
0 |
4 |
合计 |
67 |
15 |
15 |
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