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11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1年项目指南》)。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应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下载地址为国家自科基金委网站(http://159.226.244.13/miniiris/news.asp)或者科技处网站(http://kyc.hynu.cn/)。
2. 面上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并有如下特殊要求:
(1)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科技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3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
(2)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科技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填写申请书。
(3)申请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三、申报者要求
1.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其中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为主体。
四、关于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的重大调整
201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4.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5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详见《指南》重大研究计划部分说明。
6.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7.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五、申报时间
请各系于2011年3月3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汇总表(以上均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须审核后签字盖章)统一交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逾期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1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按要求撰写申请书。申报选题应依据《2011年度项目指南》选定。
2. 《2011年项目指南》、《申报须知》、《限项规定》、《申请代码》等请申请者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1xmzn/index.html)或者科技处网站下载。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等6部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位申请者认真阅读相关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
4. 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由合作单位在相应栏目加盖一级法人公章;项目所有成员均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签字后交所在系(部)审核。
5. 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的时候,应当对照《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形式要件进行自查,并在《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名后交所在系。《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请登陆科技处网页(http://kyc.hynu.cn)下载。
6. 请各系按照召开的系主任科研工作会议的要求,针对《课题指南》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7. 我院单位注册代码为42100808A0444。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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