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国家课题申报是我院学科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学院申报硕士学位点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国家级课题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具有申报资格。具有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的人员,需要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在职博士生还需导师知情同意书。
2.凡未承担国家课题的各学科带头人、学科平台建设负责人、教授、博士,每人必须申报1项国家课题,或者是在本学科方向团队以排名第二参与1项国家课题的申报。
3.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必须申报国家基金青年课题。
二、申报程序要求
1.11月10日前,各系将申报简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kjc@126.com)。
2.12月10日前,各系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科技处。
3.12月份期间,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每一份申请书进行审阅,着重对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和创新点进行反复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申请者和研究团队前期研究基础、研究条件进行论证,并在申请书撰写质量上进行指导和把关,提出修改意见。
4.2011年元旦前后,按照正式通知中的2011版《项目指南》和申请书调整申请内容。对于优秀的申请书给予重点指导。
5.2011年2月23日前,各系统一将申请书二稿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
6.2011年3月5日前,各系按各类课题申报要求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措施
1.凡未承担国家课题的各学科带头人、学科平台建设负责人、教授、博士,没有申报国家级课题或者以排名第二参与国家级课题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其它课题申报。
2.对符合条件申报国家基金青年课题的青年教师没有申报者一律不予受理其它课题申报。
3.对于未完成国家课题申报数的系,按照申报数,削减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和院科学基金青年课题的申报指标(见附件1)。
4.对良好完成国家课题申报的系,按照申报数,增加2011年度的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和院科学基金青年课题的申报指标。
5.对良好完成国家课题申报人,一是申报其它课题给予奖励和政策倾斜;二是给予前期研究成果奖励。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ortal0/default124.htm)和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型并认真填写。2011年元旦前后,根据新的2011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2011版申请书”进行调整。(国家基金委每年的项目指南和申请书只做微调。)
2.2010年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查阅在国家基金委注册的邮箱,根据当年的同行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3.请申请人大量阅读国内外相关领域文献,特别关注影响较大的国际期刊和国内同行所做的重要工作。在选题时,国家社科项目可以查阅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历史资料”栏,国家自科项目可以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159.226.244.15/portal/proj_search.asp),利用项目主题词检索,掌握历年资助的项目情况。
4.申报程序根据国家正式申报通知要求会作相应调整,届时参见学院通知。
5.其它附件材料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http://kyc.hynu.cn/news/more.asp?typeid=700)
附件:
1.2011年度国家级课题各系最低申报数额
2.2011年度国家级课题申报简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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