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基金项目资助类别和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地学科学和管理科学不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为50万元;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30万元;重点项目为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为2万元,申请经费数按资助强度填报。
二、申报条件
1.凡我院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09-201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申请省基金项目。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正式受聘于我院的申请者,每年在我院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
(2)申请者曾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
2.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群体各成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群体(10人左右)。
(2)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某基础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研究群体的学术带头人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把握研究方向、凝炼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2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已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学术人才支撑计划。
(4)研究群体应有3-5位研究骨干,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研究骨干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资助期内每年在我院从事研究工作九个月以上。
(6)研究群体的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和研究条件。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须两名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
(3)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获国务院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②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在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二位)者。
③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学习或访问一年以上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省基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要求已获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申报方式
1. 2010年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的方式,各单位按条件可推荐1~2名申请人。
2.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
3. 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
四、申报流程
201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网上申请,使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过程分以下几个阶段:
1.个人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院人员按《项目指南》要求拟题申报,按申报类别填写《申请书》,并于2009年8月30日前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学院审查阶段。
2009年9月1~2日,科技处对申报人网上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反馈于项目申报人,申报人根据形式和资格审查意见在申报系统中在线修改。
3.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09年9月3~4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网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湖南省自科基金委下达的申报限额数,推荐申报项目。
4. 学院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修改《申请书》
2009年9月5~10日,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在网上修改《申请书》。
5.上报纸质《申请书》阶段
经审查修改定稿《申请书》后,各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请书》,各系于2009年9月11日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申请书》的要求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报送的纸质《申请书》的内容与网报填报的《申请书》内容必须保证完全一致。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交《申请书》纸质件:表一4份、表二7份;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质件7份。
4.《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申请者基本条件有关证件(复印件)装订在《申请书》(表一)的最后。《项目指南》、《申请书》、学科代码等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jj.hnst.gov.cn/))或者科技处网站(http://kyc.hynu.cn)下载。
5. 所有申报条件均须提供可证明的复印件,并附在上报的纸质《申请书》之后。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网上填报《申请书》。
2.承担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3.承担省基金项目两次后未能承担国家、部委级科技项目或省级重点以上项目者,暂不能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4.《申请书》中如有外单位合作者即被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纸质《申请书》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5.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字。
6.我院的申报单位代码为2003A。
7.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
8.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管理文件,或向科技处计划科咨询。
联系人:张志坚
联系电话:0734-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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