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2018年上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在第四周周六、周日(3月31日、4月1日)进行,3月22日上午12:00之前将“补考的安排表电子稿(校对稿)”发给大家核对,请按要求认真核对并于3月26日上午12:00之前将“补考的安排表电子稿(校对稿)”反馈考试中心。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考对象:凡2017年下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含已经办理2017年下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手续和因顶岗实习、赴美、赴韩社会实践等未参加期末考试而申请缓考的学生)。
二、请教学秘书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包括校对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以及参考学生相关情况,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
三、请各教学部门提前准备本次补考试卷,并将试卷按要求于3月27日下午17:30之前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注:所有“开卷”考试科目需在试卷上标注“开卷”字样,未注明的试卷视同为“闭卷”考试)
四、凡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同学,毕业之前将不再安排补考。
五、本次补考的成绩由教学秘书负责在2018年4月4日前登录完毕,2018年4月4日后系统即将自动关闭。登录完毕后请将成绩册纸质稿加盖院章,于2018年4月9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