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 为了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课堂教学点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至12月。 二、活动方式 本部各系、南岳学院各系分别选荐1名教师参加。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随机确定各系1名教师作为被点评人(即二本、三本共15人)。由系部邀请院教学督导团成员点评。 (一)教师申请:由教师个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系部推荐:各系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研究推荐2名教师(二本、三本各1人)参加。 (三)随堂听课:组织院教学督导团成员及该系其他教师随堂听课。 (四)公开点评:由院教学督导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即时点评。 (五)集中评定:由院教学督导成员及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评定等级。 三、结论认定 (一)评定结论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凡有三分之二的评定人认为被点评课可评为优秀课,且评定人中无1人将被点评课评定为合格、不合格课的教师,可直接评定为学院当年A类课教师(不占所在系当年A类课教师指标)。 四、活动要求 (一)各系要深入宣传发动,鼓励教师申请参与。凡未推荐教师参与点评活动的系,扣除该系当年A类课教师指标1个。 (二)各系要认真推荐,给予青年教师参与展示的机会。凡参与点评活动的教师,学院优先考虑其有关评先、评优及推荐申报教研改课题。 (三)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相关教研室做好随堂听课有关准备工作。 (四)各系将被推荐教师上课时间、地点、课程名称、使用教材、授课对象等情况于4月5日前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hynuzkzx@163.com)。 (五)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与各系协调,合理安排点评活动。 (六)《衡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由活动组织单位和院教学督导团研究制定。 特此通知。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  务  处                                                                            南 岳 学 院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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