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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数学与统计学院   发表日期:2024年04月02日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本学科方向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学科教学·数学”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专家、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纪律检查等,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学科教学·数学”方向复试专家小组

长:学院院长。

员:数学与统计学院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成员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书:周立君、罗振国。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保密协议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位点招生工作小组与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本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前置专业为0701 数学类、0702 物理学类、0712 统计学类和0809 计算机类)。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规定的国家“A”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本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3.在网上通知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生复试后,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四、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14 8:30-12:00  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

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1号楼三楼306室。

五、复试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请加入2024学科教学(数学)考生通知群,群号:538423358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考生个人简介、复试缴费单等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详细携带资料如下:

(一)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二)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三) 考生个人简介(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四)本科成绩单及其绩点或综合测评结果。

(五) 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16.htm

(六)心理测试。考生复试前(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群通知要求为准)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具体测试操作流程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七) 温馨提示:

1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缴纳复试费120元,在我校财务处网络缴费(见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网址: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并打印电子凭证参加复试。

六、复试安排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学校教育理论与实践应用》(闭卷90分钟,满分100 )(复试成绩占比30%)。

考试时间:414 14:00-15:30(面试前一天,报到日下午);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二)综合面试:

1 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70分,时间20分钟。

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②综合素质测试(满分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2.评分方式:由复试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现场评分签字,然后由复试小组秘书合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的均分作为该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415 8:30-12:00 13:00-17:00

面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候考地点:理科楼1号楼306教室。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共1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测试50分),其中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科目

①数分析(1),②高等代数;

考试时间:414 19:00-22:00(面试前一天,报到日晚上);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五)跨专业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跨专业考试。加试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一门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科目:高等数学(上);

考试时间:414 16:00-17:30(面试前一天,报到日下午);

考试地点:理科楼1号楼301教室。

七、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四)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3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 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8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9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10 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份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其他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二)监督信息:

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院: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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